秋季开学“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温馨提示(附江城区常规预防接种门诊信息一览表)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请各位家长在秋季开学时应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各项工作。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辖区托育机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辖区幼儿园、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督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时为预防接种证查验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管理,督促辖区幼儿园和学校完成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接种单位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和补证、补种以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四)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组织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五)接种单位。接种单位负责收集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基本信息,为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查验技术支持,评估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对无证、漏种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收集和报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
二、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查验
1.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时,须查验预防接种证上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结果或接种单位提供的其他形式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
2.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须督促儿童监护人及时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并在儿童补种疫苗后再次核对预防接种证或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查验疫苗补种完成情况。
3.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须在新生开学后或儿童转学、插班30日内完成。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在当年12月底之前再次查验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4.对入托、入学时未提供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资料的儿童,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督促儿童监护人尽快提供相关资料。
5.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资料应当纳入学生健康档案和学校卫生资料管理。
三、疫苗补种
1.疫苗补种工作由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或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
2.接种单位应当按照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接种方案和增加的免疫规划疫苗种类,为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提供疫苗补种服务。
3.接种单位为儿童补种疫苗后,应当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或预防接种卡)完整记录预防接种情况。
4.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接种单位完成补种后,应当在预防接种证上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页填写补种完成信息,供儿童监护人交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再次查验。
儿童疫苗接种的5大变化
2021年3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与之前的版本相比,有了五大变化:
变化一
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可补种年龄从“<14周岁”调整为“<18周岁”。
变化二
明确了左右大腿为可选接种部位。当多种疫苗需要同时注射接种时,可在左右上臂、左右大腿分别接种。
变化三
明确了下列情况并不属于疫苗接种禁忌症,可正常接种疫苗:
A. 生理性和母乳性黄疸;
B. 单纯性热性惊厥史;
C. 癫痫控制处于稳定期;
D. 先天性遗传代谢性疾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苯丙酮尿症、21三体综合征等);
E. 病情稳定的脑疾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感染(梅毒、巨细胞病毒和风疹病毒)等。
变化四
调整了脊灰疫苗与麻腮风疫苗免疫程序。
变化五
2021年版免疫程序建议:
①将表面抗原阳性或不详的母亲所生新生儿,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时间从“出生后24小时内”调整为“出生后12小时内”。
②将乙肝疫苗接种的“低出生体重”明确界定为出生时体重<2000克者,建议其出生后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并在满1月龄、2月龄、7月龄时重新按程序再完成3剂次接种。
各疫苗保护期
疫苗接种的总原则
01
全面保护
给宝宝最全面的疫苗保护,最大限度地避免宝宝罹患疫苗可预防的传染病。
02
效果优先
在疫苗选择上,无论是自费疫苗还是免费疫苗,效果更好的才是正确的选择。
03
效率优先、及时接种
原因很简单,早接种早保护。我建议优先选择联合疫苗(预防多种疾病的疫苗),例如大家熟悉的五联疫苗可以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小儿麻痹症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感染五类疾病。
江城区常规预防接种门诊信息一览表 | |||||
序号 | 接种单位名称 | 地址 | 接种时间 | 预约咨询电话 | 预约方式 |
1 | 江城区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阳江市江城区高凉路139号 |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 0662-3369335 | 通过APP“粤苗”进行预约 |
2 | 江城区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阳江市江城区沿江南路344号 |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 0662-3262633 | 通过APP“粤苗”进行预约 |
3 | 江城区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阳江市江城区兴仁路18号 |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 0662-3283033 | 通过APP“粤苗”进行预约 |
4 | 江城区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阳江市江城区城北街道益阳街10号 |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 0662-2665778 | 通过APP“粤苗”进行预约 |
5 | 江城区中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阳江市江城区中洲街道中洲大道与和平路东北角 | 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 0662-3177120 | 通过APP“粤苗”进行预约 |
6 | 江城区南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阳江市江城区滘桥西路4号 |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 0662-3522898 | 通过APP“粤苗”进行预约 |
7 | 江城区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阳江江城区白沙街道北环北路46号 |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 0662-2205711 | 通过APP“粤苗”进行预约 |
8 | 江城区岗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阳江市江城区甘泉路68号 |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 0662-3274905 | 通过APP“粤苗”进行预约 |
9 | 江城区埠场镇卫生院 | 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埠冈路边 | 1.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 0662-3816237 | 通过APP“粤苗”进行预约 |
10 | 江城区双捷镇卫生院 | 阳江市江城区站港公路双捷镇入口路边 |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 0662-2211886 | 通过APP“粤苗”进行预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