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2023年度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内人社办发〔2023〕25号)和2023年度宁城县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开展2023年度宁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聘计划

  宁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7名在编工作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在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总数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满2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3年5月1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3年5月1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3年5月1日(含)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应聘 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学历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日(不含)至2005年5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

  2.护理岗位须取得执业资格。

  3.截至2023年5月1日在宁城县乡镇卫生院已连续聘用工作满5年以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包括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学历专业与资格专业相符,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能够胜任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此条款仅用于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师岗位。

  4.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5月1日。

  (四)户籍条件

  不限户籍。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度宁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招聘《简章》于2023年4月26日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chifeng.gov.cn)和宁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ningchengxian.gov.cn)发布。以后相关信息均在宁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名单)。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在宁城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ningchengxian.gov.cn)报名。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8:30—2023年5月5日下午17:00。此阶段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凡是没有报名的岗位均调整为普通岗位。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8:30—2023年5月9日下午12:00。资格初审截至2023年5月9日下午17:00,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5月9日24: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毕业证书、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的,要在简历中填写2023年7月底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和书字样)。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需上传服务期满合格证书(退役证)。要求具备执业资格的岗位需要上传执业资格证书。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服务期。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项目生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需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期限和服务期满时间。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

  7.应聘人员要保持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任何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8.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等处理。

  9.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10.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宁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县卫健委在简章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

  《岗位计划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卫健委负责解释。《岗位计划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查,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报考者要在审核成功后,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11.考务费标准及交费方式: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笔试收费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不退费。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报考费,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宁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不交报考费。资格审查通过后由资格审查人员点击交费完成报名。

  (三)笔试

  笔试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命题委托县外专门考试机构负责。

  1.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满分100分。

  2.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上午9:00-11:00,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10:00—2023年5月21日上午9:00。超时后网站将关闭,考生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宁城县人民政府网站。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

  6.其中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7.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政策加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宁城县卫健委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线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旗县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和毕业证书。

  报考护理岗位人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在宁城县乡镇卫生院已连续聘用工作满5年以上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乡镇医师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执业书。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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