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本次为全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20名。

  

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四)具有二连浩特市户籍(2023年7月31日之前落户);对于入学时将户籍迁到就读学校集体户、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口及时迁回的报考人员,可以父母户籍为准;在二连浩特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及获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人员。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六)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七)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在二连浩特市公办幼儿园聘用至今仍在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学历、年龄限制。

  (八)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九)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称号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需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材料。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8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二楼会议室(213室)。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 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原件(以上证件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③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④毕业证和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⑤已取得书的,须提供原件;未取得书的,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⑦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⑧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称号者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⑨在二连浩特市公办幼儿园聘用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2.资格审查。市教科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考试

  1.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经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顺序抽签决定。

  3.初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3分钟以内)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辩。初试结束后,按照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如因初试成绩末位并列,出现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超出2:1比例的情形,初试成绩末位并列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统一向社会公布。初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与初试成绩一同公布。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单要求的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分为说课、基本功技能展示(美工制作、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两个部分,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60%和40%。其中,说课部分满分100分,时长25分钟(备课20分钟、说课5分钟),基本功技能展示部分满分100分(所需教具自备),时长5分钟。

  面试总成绩=说课成绩*60%+基本功技能展示*40%

  面试时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对不按要求面试的,按零分处理。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形,并超出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初试成绩相同的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相同的进行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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