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不良记录;

  (3)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5)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体见招聘岗位表)。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本科教育阶段须取得学历(本科/学士)。

  (6)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国(境)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8月21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发送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及报名材料至邮箱603320463@qq.com;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8月25日;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信息表,书、学历证书扫描件(或照片),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后勤保障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资格。

  (三)考试方式

  (1)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2)笔试按照招聘岗位类别、特点,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使用同一套试卷,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

  (3)笔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网站通知公告。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报名信息表参加考试。

  2.面试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5∶1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由后勤保障处组织实施,根据报考岗位需求及特点分别开展。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4)应聘人员面试时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网站上公布。

  

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内蒙古大学校医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顺延综合排名第二的人员进入体检,以此类推。

  2.考察。后勤保障处成立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要求。坚决把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后勤保障处党总支研究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网站公示7天。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及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内蒙古大后勤保障处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缴纳五险一金(公积金聘用满1年即可缴纳),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王老师,0471-4995057

  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2023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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