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9人(其中教学岗位28人、教辅岗位1人)。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7日(不含)至2005年4月17日(含)期间出生的;

  7.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其他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4月17日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聘);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s://rsc.imac.edu.cn/)。

  应聘人员登录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官网首页,点击2023年公开招聘专栏图标,查看招聘信息及报名。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下午5:30;

  初审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3日中午12: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3日晚上12: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是否列编聘用。已被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及最低服务年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的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提交信息后,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我校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初审不通过的,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报名。

  2.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的,我校将在2023年4月22日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作出决定。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时间截止后不可改报。

  3.《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我校负责解释。

  4.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缴费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考务费为120元(每科50元,共2科;报名费20元);艺术类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免笔试,只交报名费20元。(详见《岗位信息表》)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考务费,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考务费,这四类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减免及退费方式另行通知。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艺术类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面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5.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艺术类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应聘教辅岗、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的人员须参加笔试,艺术类专业教学岗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详见《岗位信息表》。

  3.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设置,应聘人员笔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教辅岗、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公共教学部大学生劳动教育教师、公共教学部大学生军事理论教师)的笔试科目为2科,考试科目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每科满分150分。两科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公共教学部大学语文教师、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师)的笔试科目为2科,其中1科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科为报考岗位相关知识,每科满分150分。两科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报考岗位相关知识成绩÷1.5)×50%

  6.根据有关规定,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7.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我校研究确定,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

  (1)专业技术教辅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现场回答指定的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

  (2)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时间15分钟,备课时间40分钟。

  (3)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等将在面试前公布。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

  3.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4.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设置,应聘人员面试时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专业技术教辅岗位,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教学岗位的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我校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总成绩计算

  (1)教辅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2)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3)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7.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见面试公告和《面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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