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区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简章

  为有效履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等政策法规,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坚持党管人才,以岗位需求为本,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政府专职员32名。其中:专职消防员岗位17名,具有B2及B2以上驾驶证的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15名。当驾驶员岗位报名人员不足时,空缺名额转到专职消防员岗位。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乐于奉献,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二)具有通辽市户籍;

  (三)性别要求:专职消防员岗位、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报名人员均为男性。

  (四)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要求: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至25周岁以下(1998年6月14日(不含)至2005年6月14日(含)期间出生);专职消防员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在公开招聘开始前已退役的士兵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放宽至28周岁(1995年6月14日(不含)之后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4日(不含)至2005年6月14日(含)期间出生);

  (六)服从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理位置的调剂;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科尔沁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体检、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特长测试、面试、考核、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计划数总人数与实际报考总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招聘方案。一切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及科尔沁区12333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6月21日(8:30-11:3014:30-17:0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科尔沁区新工三路消防救援站(通辽市科尔沁区新工三路与中心大街交汇处北行300米)。

  联系电话:13848858433

  3.报名提供材料:

  (1)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正反面打印)。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退役士兵证、毕业证、各类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

  (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报名费20元/人、心理考务费用50元/人、体能测试考务费用50元/人/科(共5科)、特长测试考务费用50元/人、面试考务费用50元/人(《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87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考察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三)招聘考核

  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特长测试、面试、考核。

  1.体格检查。在指定的三乙级医院及以上级别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聘。体检费自理。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考核,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体能测试。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负重登五楼,总分值100分,单科成绩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不予录取。

  4.特长测试(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结束后,对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进行特长测试。

  5.面试。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进入考核环节。

  6.考核。参照征兵考核要求进行,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7.政策加分。报考人员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装部队退役士兵的,在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出人员,在总成绩基础上加3分。

  8.分值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分数×80%+面试分数×20%+加分项,消防员岗位与驾驶员岗位总成绩单独排序,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数,以此类推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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