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大学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距北京400余公里,乘坐高铁两个半小时即可到达。学校成立于1957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时任国务院副总理、自治区主席乌兰夫任首任校长。学校于1962年招收研究生,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4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一省一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0人(教学科研岗位10人,教辅岗位16人,管理岗位4人,专职辅导员30人)。其中,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12人,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46人。具体详见《内蒙古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8日(不含)至2005年4月18日(含)期间出生的;

  (6)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本科教育阶段须取得学历(本科/学士)。

  (7)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国(境)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4月18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2023年4月18日(不含)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3年4月18日(不含)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3年4月18日(含),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p.imu.edu.cn/)。

  2.报名时间

  报名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4月22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17:00。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变更岗位属性或招聘条件放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变更属性和招聘条件的岗位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公告。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因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变更岗位属性和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4月27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17:00。第二阶段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下载签署《内蒙古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如未按要求上传,将不予审核通过。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JPG、PNG、JPEG格式、大小为2M以下)。

  6.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7.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8.部分岗位要求提交其他报名材料:

  (1)有外语水平要求的岗位,请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能证明本人外语水平达到所报岗位外语水平要求的证书或成绩单。在国(境)外院校连续就读初中或高中、本科、研究生的,请在学习经历中填写所有国(境)外学习经历,可视为外语水平达到要求。

  (2)要求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岗位,请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岗位:

  ①国内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需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和专业八级(TEM8)考试,成绩为优秀的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本人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原文或全国翻译资格证书(CATTI)二级及以上笔译证书或全国翻译资格证书(CATTI)二级及以上口译证书或国家级及以上英语演讲、辩论或者跨文化交际类英语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

  ②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需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和专业八级(TEM8)考试,成绩为优秀的证书(本科在国内就读的);World Education Services出具的学习期间成绩GPA达到国内核算标准3.8及以上的官方转换文件(本科在国(境)外就读的);成绩8分及以上或成绩110分及以上成绩单;本人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原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生命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公共平台岗位

  需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具有一年以上使用流式细胞仪器或高分辨率蛋白质谱仪或大型生理代谢仪器设备实验与管理工作经验的证明。

  (5)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辅岗位

  所学专业为0854电子信息(计算机类)的,需在基本信息中研究方向一栏中注明具体研究领域。

  (6)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电镜中心教辅岗位

  需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由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具有电镜相关技术与表征2年以上操作经验的证明。

  (7)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校级分析测试团队教辅(项目人员)岗位

  需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由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具备大型仪器测试及表征的操作经验的证明。

  (8)社区辅导员01、社区辅导员02、社区辅导员05岗位

  ①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长、团支部、党支部委员的,须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院级党政证明;

  ②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校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团工委、社区团工委、志愿服务队、团属融媒体中心、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须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校团委盖章的证明材料;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的,须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学生工作处盖章的证明材料;

  ③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院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服务中心)的,须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学院党委(党总支)盖章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及任职起止年月。

  9.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10.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11.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2.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14.在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新的报名申请,但是在资格初审结束前,已经报名的人员如果被退回,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补充信息后应聘原岗位。

  15.报名咨询电话:0471-4992230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854858726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资格初审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3年4月18日—4月23日下午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对第一阶段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第二阶段:2023年4月25日—4月28日下午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对第一阶段因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变更岗位属性和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4月22日、4月27日报名的人员,要随时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期间已提交了报名申请但被审核退回的考生,如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在资格审核期间未按要求修改、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如因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可以在资格初审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此期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报名失败。被初审为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4.由于应聘人员人数较多,我校资格初审工作将在初次审核的基础上对审查结果进行多次复核,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初审期间经常登陆报名网站查看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即使是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也要在4月23日和4月28日下午17:00前经常登陆查看,避免因复核未通过导致报名失败。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录查看复核结果、未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则由本人负责!

  5.笔试时间前一周左右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公告。初审通过人员务必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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