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6.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7.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2005年至1992年期间出生,具体出生日期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8.语文科目具有二级甲等普通话资格证,其他科目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资格证,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在入职一年内取得。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应聘人员学历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引进、储备人才及同类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或解除聘用的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公告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hjq.gov.cn/)(以下简称杭锦之窗)、杭锦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和定向招聘院校发布招聘公告,后期考试信息均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招聘网站(网址:https://www.nmgbfrc.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205)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面试一周前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09:00至2023年5月10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12: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校证明、学历和在线验证报告。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简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社会实践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社会实践经历,包含社会实践起止年月、单位、所从事岗位。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8.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9.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10.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1.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12:00.

  2.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3.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最晚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

  4.《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完成,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4.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面试比例为1:2,资格复审后达不到1:2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由招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5.应聘人员需现场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应届生提供各科成绩单原件(盖学校公章)、复印件各一份,往届生需提供从事工作经历证明;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原件、复印件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5)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有关证件及证明。

  

面试

  1.中小学教师采取模拟课堂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每位应试者时间在15分钟以内,试讲内容提前60分钟告知应试者,同一学科试讲内容相同。

  2.幼儿教师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教育活动组织成绩占55分,技能测试占45分)。所有应试者组织教育活动的内容相同,提前60分钟告知应试者,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55分;技能测试分为弹唱、舞蹈、绘画三部分,共45分,具体要求如下:

  (1)弹唱:现场抽曲目,熟悉3分钟后边弹钢琴边唱,一次完成(15分);

  (2)舞蹈:现场播放舞曲,听2遍后,现场自编并表演,一次完成(15分);

  (3)绘画:现场命题,5分钟之内画一幅简笔画(15分);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后公布。

  4.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网站公布,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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