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为了换新金饰,但王某在金店内却动起了歪脑筋,来了一次顺手牵羊。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料却被头顶的监控拍得清清楚楚。2025年2月,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24年10月,王某带着旧金饰来到金店,准备换购新款式的金饰。看到店内顾客络绎不绝,店员们忙碌地穿梭在柜台与顾客之间,在一旁挑选金饰的王某察觉到,店员难以时刻关注每一位顾客的举动。这个发现,让王某心中的贪念悄然滋生,动起了歪脑筋,决定寻找机会“顺手牵羊”。 试戴了一枚金戒指后,王某故意引导店员去挑选其他金饰,利用这个短暂的空档,她迅速将戒指脱下藏进了自己的口袋。当时店员并未察觉到戒指失踪,王某“安心”地将其他金饰结账后,带着那枚偷来的戒指,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金店。 回到家中,王某暗暗得意,以为自己的行为可以瞒天过海。然而,王某并不知道,她的行为早已被金店的监控录像捕捉得一清二楚。店员在第二天盘点时也发现丢失了戒指,并向警方报了案。 “一开始没想着要偷,后面试戴的时候发现有机会,就一时糊涂……以为没人发现,觉得自己贪到了一次便宜,心里还挺开心的。哪知道……”直到坐在审讯室里的那一刻,抱着侥幸心理的王某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将为一时的贪念付出沉重的代价。

2025年1月,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突破法律底线而谋取的财富终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切莫对日常生活中的小偷小摸不以为然,因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只会得不偿失,悔恨终身。

来源:新闻晨报

点赞(0)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