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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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标准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社局日前对最低工资标准作出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

02

适用范围

此次调整的适用范围包括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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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组成部分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谢 谢 关 注

整理制作|小芮

来源|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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