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特级教师;

  2.正高级教师;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师、教学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称号之一的教师;

  4.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基本功大赛、教学新秀比赛、教学技能展示活动等同类教育教学比赛一等奖的教师;

  5.2022年4月3日前已在农大附校任教且任教至今,与农大附校(或内蒙古农业大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经学校择优推荐的骨干教师。这部分骨干教师须通过教学技能选拔测试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须取得相应的书;

  7.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8.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日(不含)至2005年9月2日(含)期间出生。

  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72年9月2日(不含)至2005年9月2日(含)期间出生。

  9.报考小学教师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骨干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呼和浩特市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职工。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过程中已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简章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日(含)之前。

  (五)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日9时—9月8日17时。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招聘岗位不限专业。

  4.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签署《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居民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3)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获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4)职称证书,荣获特级教师称号的证书和相应文件,或首席名师、教学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基本功大赛、教学新秀比赛、教学技能展示等同类教育教学比赛的获奖证书和相应文件。

  (5)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上传单位同意报名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其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仍在存续期内的,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6)农大附校教师须上传2022年3月至今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须一致)以及农大附校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7)具备报名该岗位资格的其他佐证材料。

  5.农大附校对本校骨干教师出具择优推荐报告,报送至教育主管部门。未经农大附校推荐的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6.报名人员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如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或相关荣誉名称及获取时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7.报名人员在填写学习经历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8.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9.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

  10.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11.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审核期间保持畅通,以便递补等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名资格的审核

  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在网上进行。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9月2日09时-9月9日12时。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表》和简章中明确的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查阅《招聘岗位表》中报名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教学技能选拔测试

  报名成功的农大附校在岗骨干教师须参加教学技能选拔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测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及要求等,另行通知。

  

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对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超过5 : 1比例的岗位,市教育局可选择全部进行面试,也可自主选择在面试前采用专业知识测试方式进行筛选,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5 : 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此环节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另行通知。

  (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英语等语言类教师岗位报名人员应根据所讲授课程的需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种进行面试。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后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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