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为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开展2023年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4名,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2023年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以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名的人员,必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本科学历学位且必须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8月18 日以后出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8月18 日前。

  2.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呼伦贝尔市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呼伦贝尔市域外的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市文化馆(海拉尔区河东满洲里南路,呼伦贝尔大剧院东侧)。

  (2)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填写《2023年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相关信息。

  (3)在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参加现场报名的人员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按照要求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引进人才工作评估认定不设开考比例。

  4、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由市委宣传部委托第三方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评估认定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评估认定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评估认定环节。

  (三)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

  2、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评估认定成绩

  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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