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阿荣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阿荣旗卫生医疗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9人,其中项目生岗位16人、高校毕业生岗位14人、普通岗位9人,具体详见《2023年阿荣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201号)要求,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40%的岗位)以及高校毕业生(要在除项目人员外的招聘计划数内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60%的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5日(不含)至2005年5月15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0)2023年护理专业毕业生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可以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应聘人员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合格成绩单为准),不能如期取得的将取消录用。

  (11)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应为2023年12月31日前,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一般应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如遇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

  (1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1)报名分两个批次进行,报名时间为:

  第一批次: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无人报名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或核减后将核减计划数调入普通岗位。第一批次报名后在阿荣旗政府网、阿伦眼公示调整后的报名《岗位信息表》。

  第二批次: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1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无人报名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报名地址:阿荣旗人社局南楼一楼大厅13-14号窗口。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下载打印填写《2023年阿荣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另需提交4张同版1寸蓝底彩照。同时填写考试诚信承诺书,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须自行打印并携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人员属于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须填写上学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专业;工作经历须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从事工作;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需完整填写项目服务类别、服务起止年月、服务单位、是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未就业期间须填写起止年月并写明待业。简历填写不全的,招聘单位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人员须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审查,审查通过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由人社及卫健部门负责组织抽调专门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建立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谁审核,谁负责。对因资格审核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查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对所有应聘人员应一视同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及时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应聘人员提出的关于对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进行资格审查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资格审查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4)应聘人员应在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现场进行交费,报名费每人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报考费,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申请报考费减免,需下载并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报考费。要求应聘人员携带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本次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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