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本次为锡林浩特市第十五小学招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25名(事业编制),其中:专项招聘项目人员10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一)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 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 超过3 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二)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 (1) 国家统一招生 (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 2年,指 2021 年度、2022年度) 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 2021 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 日期间取得国(境) 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 2 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4.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5日(不含)至2005年8月15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7.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注:毕业证、俱全,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2024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在符合专业、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8.专业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依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2023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设置。

  9.要求。具有相应等级、学科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等级、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详见招聘岗位表)。其中2022年度和2023年度毕业生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10.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2024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或带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过相关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当场告知审查结果。本次报名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资格审查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

  2.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之比)。

  3.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专项招聘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23年8月15日—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教育局东侧体育馆。

  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项招聘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招聘。被取消开考岗位已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在第二阶段选择符合条件的普通岗位进行报考。

  未达到开考比例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于2023年8月16日17:30之后在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布。

  (2)普通岗位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23年8月17日—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教育局东侧体育馆。

  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普通岗位,经锡林浩特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原开考比例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对被取消开考岗位已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提供一次改报机会,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改报申请或放弃改报机会。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普通岗位(含被取消开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改报岗位时间及方式)公布时间:2023年8月19日。

  4.本次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采取预约方式进行,请各位报考人员按照岗位类别的报名时间,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安排时间,扫描下方小程序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需在规定时间段内前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所需材料,逾期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须准备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即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海外高校2023年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书>的,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等级、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小学教育专业应聘人员须提供本学成绩单(按本科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按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提供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均为小学教育的,须提供两个阶段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9)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开始日之前(2023年8月15日(不含)之前)档案存放证明原件一份。存档单位出具的证明格式:姓名,身份证号,xxxx年xx月毕业于xx大学,该同志档案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存放我处(或xxxx年x月x日至今档案由我处保管),落款写明存档单位名称、时间,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11)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在填写《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和待业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或待业,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同时写明是否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内)。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查通过。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

  8.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表》,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笔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具体笔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2.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回执单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领取时间截止时,仍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准考证不得由他人代领。

  3.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教育工作应具备的教育理论和职业道德素养,测试内容包括习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新课程理念。

  4.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40分。

  7.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8.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时在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布。

  9.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对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开考比例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10.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1次。

  

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布。应聘人员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3.音体美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备课40分钟、模拟讲课10分钟,要有教学设计、板书展示,下同)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60%。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4.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当日,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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