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计划

  (一)引进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12名。具体要求详见《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二)引进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973年4月27日(不含)之后出生,具体以《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为准;

  (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学历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日期截至2023年1月1日。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具有《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文)》文件禁止从业相关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

  本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引进工作采取刚性引进方式。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如现有身份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含控股)企业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将采取人事调动方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调入我校工作;如非上述工作单位人员,将采取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方式,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引进程序

  (一)报名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须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我校邮箱(njyrsgz@163.com)进行资格审查:个人简历、各阶段毕业证和(同时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审核时如存在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涵盖的专业,由审查人员核查教育部印发的各专业目录文件,经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现有身份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含控股)企业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 5月19日。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组织完成,地点设在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资格复审需携带下列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阶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现有身份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含控股)企业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审查后,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三)面试

  1.面试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采用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师德素养和发展潜力等方面。

  2.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单位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以上方为通过。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3.应聘人员面试过程将进行全程摄像、录音,纪检工作人员将全程监督面试过程。《面试考官评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面试过程音像资料及面试试卷等原始资料将统一整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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