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到了一级建造师的证书,原来的二级建造师证书该怎么处理?

在佑森很多小伙伴们考过了一级建造师之后都会问一个问题,之前已经有二级建造师证书已经注册了,那么这个时候二级建造师需不需要注销?还有就是二级建造师证书是怎么注销的呢?今天我们在这里和大家讲解一下:

对于同时拥有着一、二级建造师证的小伙伴的证书应该怎么注册呢?

1.其实 一建二建证书都是属于同一专业的

也就是假如你的两个建造师证书是同一个专业的话,那么只可以用一个。如你已注册二级建造师的话,再想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那么就得需要把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掉以后再来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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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建二建证书不属于同一专业的

还可能会有的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假如二建证书与一建证书是不同的专业的话,那么你只需要把二建证书与一建证书注册到同一家单位就可以了。

在这种情况下面,俩本证书就可以在本省里面使用,因为二建到现在原则上面只可以注册在本省(除了陕西、西藏以及福建3地打破地方区域壁垒的区域才可以允许跨省注册),另外二级建造师证书全国注册的文件还没有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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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二建证书注销注册该怎么进行办理呢?

这里注销注册是属于组织管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有一些情况需要注意一下:被注销注册或者是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以后,可以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进行重新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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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第十七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以及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受理程序:

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以及聘用单位应当及时的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以及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是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以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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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二建证书注销以后会被回收吗?

其实对于建造师在注册的期间里面,且符合注销规定的情况下,注销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时候,注册证书以及执业资格章是会被建设主管部门给收回的,假如想再次申请注册的话,将会被视为初始注册。

另外注销的是“注册证书”,应该是可以重新注册的,假如注销的是“执业资格证书”的话这个就得重新考了,但是一般的情况下面都不会被注销执业资格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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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注册证书丢失或者是出现破损的时候应该去哪里补办?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中就有详细的补办的方法: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最后希望即将想考或者备考一级建造师的小伙伴们都可以顺利通过拿到证书哦!(一建备考交流群:10155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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