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1月24日,交通运输部、人社部公布《关于发挥交通运输作用促进全社会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指导意见》,要求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
《指导意见》提出,改造传统产业,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运输服务融合,开发适应于智慧物流和智能配送等发展的就业岗位;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开发适应于先进交通装备发展的就业岗位;布局建设未来交通产业,开发适应于新型高速轨道交通、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等发展的就业岗位。
《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共建高校建设,优化完善新增交通发展所需学科、专业,强化综合交通运输、智慧交通与智慧物流、人工智能等领域学科和专业设置。大力发展交通职业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指导意见》还提出,提升网约车、巡游出租车司机和公交车、城市轨道交通以及营运客货车司机群体的就业质量,促进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提升。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加强平台企业运营、用工等情况的管理监督,优化服务保障,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健全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出行、同城货运等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打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依法查处以招聘为名的欺诈乱象,从严整治套路贷、套路租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