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6起民生领域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两地产公司因广告宣传语中含距离某某学校“在10分钟的步行范围内”、“无限升值”等违法内容被罚。
此次公布的6起案例如下:
嘉峪关李时珍保健服务馆违规使用医疗用语发布广告
2024年7月22日,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嘉峪关李时珍保健服务馆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服务馆通过发放印刷品广告和利用车体广告进行广告宣传,广告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及使用医疗用语。经查,涉事服务馆发放的印刷品广告内容有“耳鸣耳聋中耳炎李时珍有绝招”“李时珍耳鼻堂清耳毒通耳脉补耳道修神经强肾通耳”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及使用医疗用语的广告用语。
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事服务馆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川区每新视光健康咨询中心发布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违法广告
2024年4月30日,金昌市金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金川区每新视光健康咨询中心进行了检查,发现在该咨询中心经营场所内发布含有“签约调理无效退款”“是非手术摘镜?”“不打针、不吃药、不动手术,就是非手术摘镜……”等字样的宣传彩页和墙体广告。金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涉事咨询中心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广告费用四倍的罚款1040元。
甘肃丝路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含对培训效果有保证性承诺的违法广告
2024年6月13日,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张掖市市场监管局案件移送函,称甘肃丝路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保证性承诺的违法广告。经查,该公司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这门课,拯救你十二年没有变过的作文分数》的文章,文章中宣传了“2周学习+2个月稳固沉淀,从40到50,从50到56+,毫无问题”等广告内容。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涉事公司立即停止发布该广告,作出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