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毕筱涵 青岛报道

目前,全国3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共有26个制定《科学技术普及条例》,15个副省级城市中深圳、广州、南京、杭州、宁波、沈阳均制定科普技术普及条例,通过立法手段规范和加强科普工作,科普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公民素质稳步提高,科技创新成果有效转化。然而,青岛市地方层面的科普立法相对滞后,尚未出台专门的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对此,青岛市人大代表、山东金东数字创意董事长周安斌建议,加快制定‌青岛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促进青岛市科普事业规范化、系统化、法治化发展。

周安斌建议:

完善科普法律法规体系。以立法方式保障全市科普工作,加快青岛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制定工作,不断完善科普地方法律法规体系。条例要明确科普工作的重要性和目标、组织管理体系,详细规定科普工作内容形式、激励和保障机制,涵盖科普基础设施、基层科普服务、科普作品、科普活动、科普人才队伍、科普产业、科普交流合作等多个方面,为全市科普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加强科普立法研究创新。可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科普立法创新实践,实现保障公民参与科学事务的权利和推动公民科学素质的提升相互促进、互惠共赢,为维护社会的健康、长足、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普路径。应加强青岛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与教、科、文、卫、应急等领域“法法有效衔接”,推动科普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促进大科普格局形成,推动科普立法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提高公众科普法律意识。应积极开展科普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制定实施的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知晓率和认同度。要丰富宣传渠道,如媒体宣传、社区活动、学校教育等,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科普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作用,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科普法律法规,共同推动科普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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