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志

打一场迟到八年的医疗官司

今年一月,56岁的农民王有志打赢了人生中第一场官司。据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被告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以下简称湘雅二院)应依法赔偿王有志因诊疗行为产生的全部损失57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终于盼来了好结果,但王有志没有想象中高兴。他被多年来的疲惫攫住,没法轻易从这件事上跳过去。11年前,2014年10月28日,他入住湘雅二院,从手术台上醒来发现被切了胆囊、装了一个化疗泵。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