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

女子在微信群看到自己被裁员,法院:违法!

某日,刘女士在公司微信工作群看到一则《通知》,内容为公司效益不好要“减员”,“减员”人员为刘女士自己。随后,该公司将刘女士移出微信群聊。刘女士遂向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裁决该公司应向刘女士支付2023年10月、11月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约4.5万元。该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辩称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要求无需支付赔偿金。近日,广东汕头中院公布了这起劳动纠纷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