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将保险公司评级结果作为采取监管措施、日常监管中市场准入和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
【金融监管总局:将保险公司评级结果作为采取监管措施、日常监管中市场准入和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财联社1月17日电,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按照高风险高强度原则,监管部门根据评级结果对公司实施分类监管,扶优限劣,将评级结果作为采取监管措施、日常监管中市场准入和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比如,评级结果为1级和2级的,可降低现场检查频率,并在机构和人员准入、产品开发、业务试点等方面给予支持。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