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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法:全链条打击全方位惩处跨境“裸聊”犯罪

中新社北京2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对外发布6件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典型案例,明确要全链条打击、全方位惩处跨境“裸聊”等犯罪。此次发布的“李某等人敲诈勒索案”显示,2020年7月至9月,被告人李某与胡某共谋以“裸聊”方式敲诈勒索,纠集王某佳等人先后偷渡到缅甸。在李某指使下,“客服”谢某雄等人使用网络社交账号,冒充女性引诱被害人进行“裸聊”,并趁机录制不雅视频,向被害

利用网络敲诈勒索未成年人,最高法: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利用网络敲诈勒索未成年人,最高法表示应当从重处罚。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典型案例,标明网络行为红线,指明依法维权路径。其中,一起涉及利用网络敲诈勒索未成年人案件入选。案情显示,2020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赵某杰用QQ添加14至18周岁未成年女性40余人为好友。在聊天过程中,赵某杰故意找茬称对方把自己气病,以到被害人学校和家中持刀捅人相威胁,要求被害人“拿钱

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

本报北京2月11日电 (记者魏哲哲)近年来,利用网络制造散播谣言、负面信息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时有发生。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6件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教育作用,标明网络行为红线,指明依法维权路径。据介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传播门槛低、速度快、影响大的特点,在网络空间肆意制造、散播谣言和负面信息非法敛财,社会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此次公布的典型案

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典型案例

人民网北京2月11日电 (薄晨棣、高清扬)近年来,利用网络制造散播谣言、负面信息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名誉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危害网络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典型案例,标明网络行为红线,指明依法维权路径。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分别为:“孙某媛制造、散播网络谣言敲诈勒索案”“赵某杰利用网络敲诈勒索未成年人案”

最高法典型案例:“粉丝”多次制造谣言敲诈勒索100万,获刑8年7个月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2025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网络主播的“粉丝”多次制造谣言敲诈勒索受害人100万元,最后获刑8年7个月。被告人孙某媛系某网络主播的“粉丝”,被害人侯某经营的培训机构与该主播有业务合作。2022年6月,孙某媛自认为侯某与主播关系暧昧,遂在网络直播间辱骂侯某,并通过自媒体平台找到侯某家人联系方式,借用他人电话向侯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