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面向社会招收这类人才!

天津面向社会招收这类人才!

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开展天津市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相关内容如下(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详情):

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社会人员)

在全国范围内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培训专业由考生自主选择,录取后不得擅自更改。

(二)单位委培学员(单位人员)

在我市医疗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培训专业由送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需求进行选择,录取后不得擅自更改。

(三)对口支援住院医师

面向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甘肃省等对口支援省市招收住院医师,在市卫生健康委与以上对口支援省市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口支援工作协议》框架内,由委科教处统一派送,统一分配培训基地。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

1.属定向生、委培生的;

2.在本市或外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学员或者退培未满三年的学员;

3.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招收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学员登录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平台(https://tj.mvwchina.com/login)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6月12日8:00—7月3日12:00    

(三)报名资料

1.《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网站下载)一式二份。单位人加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录取基地公章,社会人加盖录取基地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执业医师资格证(如有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单位人经派送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社会人员由培训基地审核并盖章;    

3.学员与派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派送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用人员汇总表,经派送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社会人员不提供该项)。

(四)填报志愿

每位培训学员可选择1-2个培训基地进行报名,且报考的各基地可选择1-2个专业,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报考人员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各培训基地的招生简章,结合各培训基地的招生条件填报志愿,填报后原则上不予更改。   

资格初审与招收考核

(一)资格初审:考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管理,各培训基地负责具体实施。各培训基地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6月12日—7月3日,截止时间为7月3日17:00。培训基地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凭本人报名表(可在报名网站打印)及培训基地要求提交的材料参加考核(单位人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核程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人员分别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录取分期进行。

(四)调剂录取

1.调剂人员范围:已报名参加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未被第一、二志愿录取,且选择了同意调剂的人员;  

2.进入培训基地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公示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再参与调剂;  

3.只在已报名的基地和专业基地内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全科的人员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儿科、急诊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妇产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等紧缺专业的人员优先录取;

5.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原则。

实施步骤

(一)报名工作(6月12日—7月3日):在招录官网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平台(http://tj.mvwchina.com)报名。

(二)招收考核(7月4日—8月3日):考试、面试、调剂、录取等招收相关工作。西医专业开展统一理论考试。

(三)录取工作(8月4日—8月20日):开展录取公示、体检、签订协议、入职手续办理等工作。

(四)入院教育(8月21日—8月31日):8月21日进入基地进行入院教育。

(五)培训轮转(9月1日):9月1日前正式进入轮转科室。

【来源:天津市卫健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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