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一公司发布的《如厕管理规范》文件在网上流传。该文件规定了公司员工如厕时间和不允许如厕时间,而在未规定的其他上班时间“小号上厕所”,则不能超过2分钟。公司工作人员解释,是为了“告诉员工在哪个时间(如厕),没有说控制的”。
@央广网 看丹观察认为,公司规定正常如厕时间、限定其他上班时间“小号上厕所”不能超过2分钟,甚至有特殊情况时还得找人力备案才能如厕,如此管理方式让人直呼太奇葩!细化员工如厕规定,将公司人力、精力都放在“上厕所”这种琐事上,未免管得太宽。且不说从生理角度上,人体能否“听话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厕,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上说,这种规定也显得过于苛刻和不近人情,更涉嫌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虽然该公司工作人员声称“没有控制”,但从调取监控、违规罚款等种种规定来看,依然存在过度干预员工行为的问题。这不仅无法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激发积极性创造力,反而还会适得其反。现代企业管理是门学问,最重要的是以信任和尊重为基础,并获得员工广泛认同,才能真正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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