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招聘工作要求,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现将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17日上午9点,考生8点30前报到

  地点:电话通知为准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能力测试》,具体考试范围以岗位计划表最后一栏标注为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最低分数线分。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综合成绩上加2.5分。盟外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或社保卡)、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20日,6月21日,地点: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808,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以网站公布为准,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岗人员均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参加笔试人员需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证明、不能在学信网认证的学历需提供相关学籍档案、个人人事档案。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岗人员均须主动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按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时间为准。必须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或社保卡),盟外考生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参加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8分钟。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工作人员按随机方式产生的先后顺序引导考生去面试室接受面试。面试时考生只准报面试顺序号,组别,不得表明姓名、报考职位等所有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面试时如透露个人信息立即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带有特别标识的服饰及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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