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安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病理诊断医师的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病理诊断医师。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的病理诊断医师2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医疗事业,品学兼优;

  2.国家统招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招聘形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通过兴安盟人民医院网站、微信平台等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2.1报名工作采取现场及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址:兴安盟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门诊6楼627室)。网报邮箱:3127963@qq.com。

  2.2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日--6月8日

  8:30--11:30 14:00--17:00。

  2.3需提交资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及执业医师证或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等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医院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

  4.笔试与面试

  考试内容为病理专业相关知识,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医院工作需要录用人员。

  6.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

  7.公示与聘用

  医院对拟聘人选在内网上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同岗人员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七、纪律监督

  聘用工作院纪检委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在本次聘用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咨询和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482---8282070

  2.监督电话:0482---8282332

  

兴安盟人民医院

  

2021年6月1日

  附件:兴安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病理诊断医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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