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阿尔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相关要求,现将评估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5日开始,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地点: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领取

  请考生于2023年4月14日9:00—17:00,联系所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联系方式详见《阿尔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 引进人才公告》附件1)。

  三、评估方式

  评估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的40%计入总分。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下午14:30—15:30,逾期不候。

  2.地点: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6张;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不存在影响取得学历学位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且考生本人须在证明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有关规定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期取得,遵守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4.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复审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考生现场抽签,以抽签号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满分为1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作答,面试成绩的60%计入总分。

  (四)评估成绩

  应聘人员评估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估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应聘人员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名单,并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aes.gov.cn/)予以公示。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评估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护照、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和交通路线。

  (二)考生应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核验身份进入考场后即关闭手机等智能通讯设备,并一律上交统一管理,考试结束后方可取回。

  (三)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内容并遵照执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监督和管理。

  (四)评估时考生着装要大方得体,不得穿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抽签顺序号。面试时,只能说明自己的抽签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相关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

  (五)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领取面试成绩的考生必须从出口处立即离开面试区域。

  (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如期开考,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阿尔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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