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1年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29人)》已于2021年8月24日发布,本次兴安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9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体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

  2.在兴安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兴安盟户籍或高考时具有兴安盟户籍人员(部分岗位限定旗县市户籍或不限户籍),硕士研究生不限户籍,盟外户籍应聘人员限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

  4.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要求,自治区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人员,可分别比对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本科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以《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要求为准。

  部分招聘岗位限定最低服务年限。具体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相关要求

  1.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1年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

  高校毕业生岗位、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人员岗位、退伍士兵岗位、优秀嘎查村(社区)书记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时至9月1日17:00时

  一般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00时至9月8日17:00时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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