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将全盟疾控系统招聘200名核酸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招聘为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到2023年7月,到期终止。2023年7月份以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工作至合同期满人员,按一定比例,遵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组织专项招聘,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本次招聘的200名检测人员工作单位为全盟6个旗县市疾控中心,名额分配为乌兰浩特市31人、阿尔山市20人、科右前旗35人、扎赉特旗37人、突泉县38人、科右中旗39人,审核通过考生请于12月6日8:30-17:30登录报名网站,选择报考工作单位。每名考生必须选择一个岗位,规定时间内不选择岗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顺序是先进行实操,再进行面试,实操设定最低分数线分,实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实操及面试均为线下进行,考虑到疫情防控情况和外地考生行程安排,时间推迟到12月12日以后在乌兰浩特市进行,请于12月8日-9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实操及面试通知书,考点及报到时间详见实操及面试通知书。

  五、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并了解兴安盟及各旗县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务必按属地防疫要求合理规划行程,外地考生提前7天到达乌兰浩特市并接受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考试前7天非必要不流动。请全体考生按照属地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疫苗应接尽接。

  (一)有高、中风险地区和高、中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按照健康兴安微信公众号中每日发布的兴安盟外来人员健康管理示意图中要求执行完成管控条件后方可参加考试,完成时间需早于考试时间。

  (二)考试前,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出示:

  1、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面试通知书;

  2、实名认证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健康码绿码和笔试开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规可查的电子、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备同等效力,但必须准备纸质版,以备进入考场后查验,检测机构仅提供电子版的需考生提前打印电子版截图)。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C),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并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卡、健康码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异常(≥37.3°C)、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同时立即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检测结果未明确前,不得离开考点;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三)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按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点周边不提供停车条件,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实操及面试通知书等相关证明,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期间考生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考生应当遵守兴安盟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工作人员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考生须自备数量充足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的口罩(口罩不可带呼吸阀),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考生在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有效佩戴口罩。

  考生自觉保持入场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考生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 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如有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C)、咳嗽、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五)有关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

  考生打印实操及面试通知书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须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考生凡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全盟疾控系统招聘200名核酸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我们将及时在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xamks.com)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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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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