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某

男子非法收购5261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雪莲,销售雪莲制品价值5.2万元,被判三缓三

在武侠小说中,天山雪莲备受推崇。金庸先生曾提笔写下:“ 天山雪莲,人间绝艳,疗伤健身,花中之仙。” 但在现实生活中,雪莲可不能随意采摘,更不能非法收购、出售。2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先后对3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作出判决,3名被告人薛某、包某、田某因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雪莲被判刑。其中,包某非法收购雪莲5261株,销售雪莲制品价值52750元,

社区工作人员(薛某、汤某),停职!

2月25日,网传苏州昆山一名女子发布视频称自己被举报违建后不服,便向有关部门举报其他违建,却遭到工作人员的推诿和辱骂称“没有举报资格”,质疑不公平。2月26日,苏州昆山市周庄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居民反映因举报违章与社区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的情况通报。通报中称,经核查,2024年8月,田某向所在社区进行房屋装修报备。施工过程中,社区接到多起反映其违章搭建的投诉举报,经现场踏勘,要求其规范施工。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