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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公告精选(2月27日)|鸿达退债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兑付9165万回售本息;“20荣盛地产MTN002”未能足额兑付本息

【鸿达退债:回售金额9165万元,因公司流动资金不足无法兑付回售本息】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鸿达退债”回售结果的公告,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90.83万张,回售金额为9165.17万元(含当期利息、税)。由于公司流动资金不足,无法兑付回售本息。公司将申请终止本次回售业务,并解除债券保管冻结。相关权利人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此前公告,由于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鸿

业绩“吊车尾”高管薪酬却名列前茅,苏州银行今年如何发力?

2月10日,苏州银行发布2024年度业绩快报,该行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22.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1%;实现利润总额63.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5%。记者对比发现,在已公布业绩的10家A股上市城商行中,苏州银行2024年营业额排名倒数第二,仅高于厦门银行。与之对应的是,苏州银行管理层薪酬却显著上涨。20

原创 无视俄罗斯警告,美国突然送上“续命大礼”,时间节点很特殊

然而欧盟理事会批准向乌克兰提供350亿欧元贷款,乌克兰以被冻结的俄罗斯资产收益偿还,贷款期限最长为45年。美国和乌克兰的借款协议则是独立的,时间为40年,金额为200亿美元。这笔贷款利息的年利率按照美国当前一年期国债平均利率再上浮1.3%来计算,而本金和利息都将用俄罗斯被冻结资产所得来偿还。这一次,乌克兰拿到的10亿美元,就是来自美国贷款的首笔款项。这笔资金的转账,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利益输送,它更是

房贷提前还不一定划算?媒体调查:这种情况,留着更划算

“过完年手头有一笔资金,正在考虑要不要把剩余的十几万元房贷给还清了,但听说不还清更划算,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市民张女士困惑道。记者了解到,房贷剩余不多的情况下,留着更划算。若市民的房子是首套使用贷款,即便只剩下100元的房贷,也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抵扣个税的优惠,每年最多可节省税款5400元,最少也能节省360元。此外,从还款方式来看,房贷还款的前期,还的多为利息,提前还贷在贷款早期更有利于节省利息

盟科药业:全资子公司盟科美国对Medpace提起诉讼

【盟科药业:全资子公司盟科美国对Medpace提起诉讼】《科创板日报》25日讯,盟科药业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盟科美国于2025年2月24日收到美国俄亥俄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西部分院起诉立案确认通知,盟科美国诉Medpace合同纠纷一案已完成起诉立案。盟科美国请求判令Medpace赔偿因违反合同义务和不当行为导致的损失、成本和费用以及利息,具体金额将在庭审中证明。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实际影响需

一张清单明示企业融资成本,广东正式开展这项试点工作

为促进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更加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2024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启动明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南都·湾财社记者获悉,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在辖内正式开展试点工作,选取东莞市、汕头市全部银行机构,平安银行佛山分行、广州银行、广州农商银行以及顺德农商银行参加试点。目前,广东省首批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业务已落地。据悉,企业在向银行贷款过程中,除支付银行贷

上海国际商事法庭敲响“第一槌”

中新网上海2月13日电 (记者 李姝徵)上海国际商事法庭13日敲响“第一槌”。当日,一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在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当庭宣判。上海国际商事法庭是经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内设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并实行跨区域管辖涉外商事案件的国际商事专业审判机构。2024年12月30日,上海国际商事法庭揭牌成立,自2025年1月1日起集中受理涉外商事及仲裁司法审查等案件。2月13日,一起国际货

中国铁建房地产20亿元中期票据拟于3月2日付息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2月24日,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铁建房地产”)发布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5年付息公告。公告显示,中国铁建房地产的该期中期票据(简称“21铁建房产MTN001”),将于2025年3月2日支付利息。该债券发行总额为20.00亿元,发行时间为2021年3月2日,发行期限为3+2年,本计息期债项利率为3.00%,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为6500万元。编辑 杨娟娟校

中山证券诉讼新进展:中鸿公司被判偿还4.91亿元借款

2月10日晚,锦龙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转来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最高法民终413号]。上诉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山证券、佛山市中鸿酒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下称“深圳进出口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最高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一、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粤民初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