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东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建议追究5人刑事责任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安东平“9·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鲁政字〔2025〕27号泰安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泰安东平“9·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提交的《泰安东平“9·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一、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