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优化环评审批程序 审批结果可预期

近日,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报批《催化裂化装置产品结构优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时候拿到了一份不同寻常的《受理通知书》,通知书上注明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后的审批环节及每个环节的审批用时,以及企业预计可取得最终批复的时间。企业项目负责人表示,这样的受理通知书对企业来说是非常有益的,便于企业获得批复后制定下步工作计划。

以上变化得益于市生态环境局重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打造“阳光、便利、可预期”的审批环境,市生态环境局对目前执行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定了《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2023版)》。

本次修订完善后的审批程序分为申请、受理、评估、审查、决定、送达六个主要环节,对各个审批环节的具体办理流程及办理用时做了细化规定。简化了集体决策流程,缩短了审批公告时间及送达时限,将审批公告时限从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将送达时限从1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实行全市通办,企业可就近提交纸质材料;推行不见面审批,企业报件及取件均可采取邮寄方式办理;同时,首次将环评文件的内部审批流程对办事主体公开,实现审批流程全透明,审批结果可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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